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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印尼需注意 ↓ ↓ ↓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1-03-19
印尼也算是个高速发展的国家,

其实这个也是多的有我们中国这个强大的贸易伙伴,
但是偏偏又喜欢为难我们。

相信最有向印尼做贸易的小伙伴都知道,
印尼的关口真的非常难清关。
中国走十天左右的路程,偏偏清关到门要25日左右。
所以广大向印尼出货的小伙伴注意好时间上的安排。
我了解到印尼海关非常喜欢对我们中国
货物退证查询(原产地退证查询)!


原产地退证查询


是货物进口国主管当局对我国签证机构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或证书项下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等问题向我国签证机构进行的查询


印尼海关退证查询内容主要包括
一、质疑直运规则,根据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货物经停中国、东盟成员国以外第三地的,应提供《未再加工证明》,证明货物在转运途中未进行再加工或销售,由于航线及船代公司等原因,部分货物经停香港转运,很多出口企业没有及时办理《未再加工证明》导致货物积压印尼港口,从而遭遇印尼方面退证查询。

二是质疑发票信息,质疑内容包括货物的申报价值以及发票上的品名、规格、型号描述等信息与原产地证书内容不一致等。

三是质疑货物原产地标准。印尼海关对企业出口产品的国产成分比例存在质疑,要求检验检疫部门核查原产地标准是否与证书所示内容一致。更有甚者,是质疑签证官笔迹。



退证查询的影响
一、一方面,被退证调查的80%-90%我国出口货物在印尼海关被暂缓或取消关税优惠待遇,有些甚至需缴纳保证金等才能通关,增加了贸易商额外的费用及时间成本。

二、另一方面,因退证查询导致我出口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商业信誉受损,影响与国外客户的商务合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影响“中国制造”走出去。许多国内企业表示,因为频繁的退证调查和货物清关受阻,申请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的积极性受挫。

规避风险的几个注意事项
一、货物描述

印尼与我国对双方签订的原产地规则理解上的差异,印尼海关认为必须在品名描述栏内标注每个产品的型号、生产厂家名称等详细信息,而中国签发的其他类原产地证书很少有这样的要求,给企业签证带来诸多不便。

所以我们需要注意,产品名称须详细,笼统含糊要不得。申报时要严格按照提供给国外客户清关的装箱单和发票上的项目逐条列明,并同时在货物描述栏中录入生产商名称。

比如“machine”、“garment”、“goods”、“clothing”这些都是笼统的表述!

二、运输路线

货物出运前申报企业应与货运代理及时沟通,核实运输路线。有些船公司没有告知他们是中转运输,并且,现在即使从第三地中转,船公司也不提供二程提单,只签发联运提单,企业并不知晓转运信息,从而不能向进口国海关提供相关证明,造成退证。

如果企业合理从香港转运时,要向香港中检公司据实申报,申请未再加工证明,在向印尼海关报关时,同时提交FORM E和该材料。

或者企业在订舱时直接向船公司说明只订直达印尼、不经过中转的船舶,据向船公司了解,订舱费用比转运高10%左右,但这能确保产地证关税优惠的实施。

三、原产地标准

货物原产情况应如实申报,一批货物中的所有产品都必须各自符合原产地标准。如果一批货物中含不同规格的类似商品或备件,每项产品都要符合原产地标准。

四、发票信息

发票信息要准确,特别核对发票号和日期。在发票金额等栏目不能盲目跟从客户要求,不要盲从客人把发票金额做低!不要盲从客人把发票金额做低!不要盲从客人把发票金额做低!

涉及第三国的中间商贸易必须如实填写,要使用第三方发票通关,一是按要求填写第三方发票号和日期,同时在第七栏备注中国内地以外的第三方公司名称和详细地址,另外还需勾选“Third Party Invoicing”选项。

五、唛头申报

唛头的信息应与实际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完全一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地字样。如无唛头,应录入”N/M’。

唛头上有特殊图案,需使用A4纸打印并在相应位置标注上证书号、申报与签证日期,加盖企业印章作为附件处理。

六、原产地证资料留档

FORM E证书正本交进口国海关,将第三副本建档留存并将相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如有退证查询工作应主动配合签证机构调查。

此外,建议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印尼客户,加强与客户的交流,多方获取印尼海关的相关政策要求;出口到印尼的产品尽量用FOB价格签订合同,以规避印尼海关清关风险。

建议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印尼海关要求,填写产地证各项栏目。尽可能做到详尽细致,在发票金额等栏目不能盲目跟从客户要求,尤其是涉及第三国的中间商贸易必须如实填写。

二、是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印尼客户,加强与客户的交流,多方获取印尼海关的相关政策要求。

三、是出口到印尼的产品尽量用FOB价格签订合同,以规避印尼海关清关风险。

四、是到中国香港中转的货物应主动到香港中检公司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以满足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协定中的直运规则。

五、是按照要求建立产地证相关单据档案,并保存3年,以免在遭遇查询时无法提供印尼海关要求的证据。 

但是专业的事情还是找专业的人来做吧

这些东西都可以交给货代来帮大家解决或者是提供建议!!
祝大家都能够顺利通过